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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登记业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08-02-15   浏览:

 
项目名称:申请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登记业务
 
项目名称
申请办理机动车停驶、复驶登记业务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项目
 
设定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28条
申请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及相关凭证;
(2)机动车不属于被盗抢的;
(3)机动车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审批数量
无限制
办事程序
申请-审核-受理
申报材料
(2)机动车号牌;(停驶)
(3)机动车行驶证;(停驶)
(4)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法定期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免费
联系电话
82613301、82670057
   
法定期限和承诺期限不包括调查嫌疑车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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