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秀洲交警大队以关注民意、服务民生为根本着力点,以促和谐、保稳定为努力目标,主动适应“人、车、路”三要素变化,积极探索交通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行了交通事故“联防”、“联动”、“联调”的“三联”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了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移,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增效强能、公安满意度大幅提升的双重目标。
一、建立发案预警平台,形成齐抓共管联防机制。近年来,该大队以“压事故、保平安”为根本目标,不断创新思路,摆脱被动应付局面,主动分析事故成因,凭借事故发案预警平台,纵横联动,有效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一是以内部纵向联动强化“事故指导勤务”。通过单起事故个别分析和点段事故综合分析,科学、准确梳理出 “三要素”发案指标,以事故通报会、警情研判等形式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指导路面中队调整勤务重点,开展隐患排查、重点人群宣教等。今年以来,该队已发布警情研判35次,指导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29次,各类专项整治27次。二是以外部横向联动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借助平安畅通区创建、平安乡镇考核等载体,将全区交通事故各项指标分解、纳入各乡镇、条线考评指标,建立事故预防 “条线结合、条块并重”的考评办法,督促形成“政府主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确保投入有保障、管理有力度、整改有效果。通过横向联动,2006年,320国道省级事故黑点成功摘帽;2007年,嘉桐线市级事故黑点成功摘帽;2008年,已督促梳理安全隐患154处,事故多发点段2处,区级危险点段7处,镇级危险点段7处,并全部由秀洲区道安委发文进行挂牌治理,明确责任部门和治理期限,确保年底顺利摘牌。
二、推行二级处警模式,形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针对农村交通事故日益高发的实际,该队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不断创新警务机制,推行了大队与中队、派出所快速联动的二级处警模式,在交通事故快速处警、逃逸案件快速侦破上取得了新突破。一是上下联动,不断提高交通事故接处警速度。2005年10月,该大队率先在王店开展二级接处警试点,下放中队事故处理权。取得初步成效后,大队重新划定事故处警区域范围,积极开展事故处理资格培训,强化考核激励措施,积极推广上下联动模式。2007年11月,在全区所有乡镇分层次、有侧重地推开了上下联动二级双层处警模式。王店、王江泾中队为二级接处警的第一层次,负责除死亡事故以外的所有一般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责任认定和事故协商调解等工作;新城、洪合、新塍等中队为二级接处警第二层次,负责无人员伤亡、车损在2000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接处警工作。截止目前,第一层次模式已处理事故达7400余起;第二层次模式也已处理事故1000余起。从实际运作来看,二级双层接处警模式每起事故至少节约20分钟以上处警时间,大大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较好地解决了处警效率跟不上警情需要的问题,还能使辖区中队及时掌握本地近期的事故发生规律,结合事故联防机制,快速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整治,提高了乡镇中队作为基层交通安全管理战斗实体的综合管控效能。二是跨警种联动,不断提高交通逃逸事故侦破效率。建立了逃逸事故跨警种联动处置机制,确立交警、派出所协同作战,针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快堵、快侦、快破的作战模式。在案发第一时间,充分利用基层中队、派出所离案发地点近的优势进行设卡,检查、拦截嫌疑车辆。7月13日,王江泾镇一起较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发生后,通过第一时间设卡排查,不到三个小时即抓获了肇事逃逸犯阿木某;逃逸案件侦查中,充分利用各派出所情况明的优势,借助刑侦、治安专门力量,积极开展侦查。6月3日,新塍镇发生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案发后,事故中队和派出所民警联合开展排查工作,凭借社区民警扎实的基础工作,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顺利破获了此案。今年1至7月,全区共发生交通逃逸事故共计27起,侦破21起,侦破率达80.8%。跨警种二级联动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畅通司法协作渠道,形成高效透明联调机制。该大队以合法合理为前提,以定责、调解分开为主要方法,不断畅通司法协作渠道,形成了法院(法庭)、镇(街道)司法调解中心、村居人民调解员多方联调的交通事故善后处理机制,缓解了警力紧张矛盾,有效预防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2008年1至7月,该大队信访、投诉同比下降了25%。其中,交通事故联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创新发展传统,完善多级协作机制。近年来,针对农村交通事故总量直线攀升,交警判责、调解一身双职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的现状,该大队再次商请区法院民庭派员进驻大队开展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的调处,进一步增强了交通事故处理的透明度和群众认可度。同时,针对二级双层接处警模式,进一步拓宽思路,在二级处警相对成熟的王店中队尝试建立了与镇司法调解中心联调机制,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交通事故联调员,形成了纵向到底的大调处格局。目前,驻大队民庭法官已成功调解各类事故780余起,无一起上访、上诉;王店中队和司法所已成功联调各类事故501起,确保该镇连续两年没有发生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健全网络,提高矛盾化解能力。积极依靠基层党政组织,争取在政策、财力的支持,稳定优化调解员队伍,不断提高交通事故调解能力。组织保障上,镇(街道)司法调解中心要求达到 “五有”,即“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文书、有台帐”;村级司法调解员达到“一村一专人”的要求。在具体运作上,事故联调依托公安交警、司法调解中心、村调解员的信息链,实行了“事先介入、事中帮助、事后回访”的全程式调解,最大限度避免了矛盾激化和反复。在工作标准上,制定了《交通事故调解预送单》、《调解申请书》、《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等规范文书,形成了交通事故调解档案备查,确保了合法合理、公正公开、自愿互利,真正实现了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教育到位,矛盾化解的调解目标。